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选聘“英雄城市·先锋有我”党员教育视频拍摄服务单位
2.招标内容:配合都市产业集团拍摄视频作品,参与武汉市第三届“英雄城市·先锋有我”党员教育视频创意大赛评选。
二、招标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元。报价金额为包干价,含税费等,超出该预算报价无效。
三、评选原则
采用综合评标法,其中投标报价、商务部分为55分,技术部分为45分,综合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认商务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四、实施期限
15天。
五、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委派专营摄影团队,配合都市产业集团策划并拍摄视频作品,参与武汉市第三届“英雄城市·先锋有我”党员教育视频创意大赛评选。
2.要求作品构思、设计完善,运用艺术手法,展现公司良好企业形象。
3.视频作品必须为高清设置,分辨率不低于为1080P,格式为码率≥50Mbps的MP4或MOV。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专业影视制作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制作服务内容)及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 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丰富宣传片、纪录片和微电影制作经验,独立制作1部以上宣传片、纪录片和微电影等影视作品;
4.投标人应具备专业航拍能力,操作人员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5.投标人应配备专业影视制作团队,拍摄团队不得少于3人,演员不得少于1人;
6.投标人过往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宣传片、纪录片和微电影等影视制作类比赛,并且独立制作作品获得过奖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价文件中需提供项目策划剧本。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7:30时止,请申请人提交报价清单等文件(加盖公章)及“六、竞选单位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有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密封的形式送达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55号江花综合大楼15层。
3.报价到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55号江花综合大楼15层。
联系人:徐真麒
联系电话:027-82799557
关于选聘“英雄城市·先锋有我”党员教育视频拍摄服务单位的询价邀请函.docx